捍卫广州话的特殊国情
图腾子 更新于2010年07月12日
广州话节目应不应该为普通话节目让道?广州人是不是反应过激?这话题一讨论起来特别容易跑题,变成“推普难道没有必要吗”、“粤语有什么独特价值”、“要包容外来者还是保育本土文化”。而反对让道者也不是铁板一块,是不是反应过激不好笼统论断。
在具体讨论人物角色、小是小非之前,我想先和大家一同学习一下时代背景、大是大非——
1997年通过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8号令)规定:
第十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
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第三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在这之后,严格控制电视剧使用方言的通知时常见诸报端。猫和老鼠不能配四川话。连领袖都不能说湖南话了。
2001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又规定: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湖南、四川在内的十几二十个省、市、自治区都已经出台了配套的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而广东省至今未见相关实施办法,只在2000年底发了一个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该法的通知。
当然,不管地方有没有制定更细化的办法去贯彻落实,国家法律的效力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这至少说明:普通话和方言的博弈不是那么简单的。禁令需要三令五申也说明:总有些地方不那么“听话”。而且,这意味着:
一、这是零和游戏
尽管,中国有庞大的观众群,足以支撑数量让人眼花缭乱的频道。但是,你想增设一个广播电台、电视台是很难的,由私人和公司设立更是不可能的。如上文条例规定所述,那只能由本国的行政部门设立。而且,其他法律法规还设定了严格的资金和技术门槛。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数量增长必然十分有限,可以说,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的。就像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纪可光慨叹的那样——
另辟频道要钱啊!要很多钱。而且,一个频道从成立到成熟,需要多少时间?
而方言频道和方言节目则更为稀有,因为那要“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在这种背景下,澄清“不是取消,是增加普通话节目!”没有用,不要说只是将一个频道或者时段改成普通话,不要说还有很多渠道用粤语这样的话,广州话播音的空间是买少见少,少了就是少了,这就是损人利己的作为,你的所得就是我的所失。
二、这是人治不是法治
没错,成文的法律法规白纸黑字的,法制建设硕果累累。不过,这只是法制,未必是法治。
怎样才能设立一个方言频道、节目?上述法律法规其实没有列出明确的准入标准,只有总的限制,然后把“法外开恩”的大权赋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按照我的解读,这实际就是——
有关部门说可以就可以,说不可以就不可以,有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说不行啦现在失度了就收紧。
依法行政是依法行政了,实质上有的只是权力分配,并没有权力制衡,缺乏制度化、透明化的程序。你无法从法律条文里查到某种方言符合什么条件所以有资格开办节目或者不符合什么条件所以不能开办节目。你只能把自己想象成充满政治智慧的领袖,高屋建瓴地指一下,说这个可以有。
据观察,对外(境外)有用的粤语、闽南话、客家话、潮州话节目一般会网开一面,而四川话、上海话、江西话节目,对不起,你没用,基本要改成讲普通话。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靳光瑾就曾明确表示:
比如说厦门和广东,国家可能有一些考虑,专门批准他们个别的节目,是为了对台和港澳。可能会引起误解,有粤语台和闽南台,其他的地方也想要,但是他们没有政治任务就不要有。
国家语委有关人士介绍说:
我国对地方台使用方言进行播音有严格要求,例如播报新闻不能使用方言,使用方言类的节目的播出时间,时长和占节目总数的比例也都有严格要求。
而且,事实上,有些地方对电台、电视台主持人在普通话中穿插方言都要严管。
就是说,广州话播音其实是很难得的,本来就没什么保障,是在很特殊的时代环境下出于政治的考虑才允许破例的,一旦没有对外价值了随时都可能回落到上海话、四川话等多数方言的处境。新快报报道的广州市政协提案委有关负责人就明确说: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的相关法律规定,电视台必须要以普通话为主体播音,但当时考虑到广东地区毗邻港澳,要与香港电视节目竞争,特批广州台、南方台和珠江台使用粤语。但如今形势不同了,广州要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而语言具有非常大的辐射和影响力,因此电视节目也应顺应这一形势。
这也是现在为什么争论一起很多人就急着用港澳和海外华人来撑腰的内在机制。
但是,回过头来看宪法,里头只是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没有任何限制方言的条文,反而明确规定: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并列明要保障言论自由。语言文字是言论的载体。如果连使用母语的权利都受到诸多限制,谈何言论自由?
那么为什么执行起来,有的人非要把普通话和方言对立起来?这个对立的事实是否存在现在还有人怀疑。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前所长陈章太曾坦诚:
在某些方面,是不是可以作适当的调整,比如地方电视台是不是可以考虑在坚持用普通话播音的情况下,某些节目,比方说地方新闻、气象预报、地方曲艺、文化节目应该允许使用方言。类似这样的情况可以考虑。比如说校园语言当中,除了正式的教学语言等等,其他小朋友之间的交流,在校园里可以让他既使用普通话,又可以使用方言。比如说公务用语提倡普通话,但是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使用方言。这样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做一些调整。
是以为记。

2010年 07月13日 03:53
“依法行政是依法行政了,实质上有的只是权力分配,并没有权力制衡,缺乏制度化、透明化的程序。你无法从法律条文里查到某种方言符合什么条件所以有资格开办节目或者不符合什么条件所以不能开办节目。你只能把自己想象成充满政治智慧的领袖,高屋建瓴地指一下,说这个可以有。” 何止是电视节目,这话天(敏感词)朝范围内放四海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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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 Reply:
07月 13th, 2010 at 08:07
也不能太悲观了,有一些法律法规还是有制衡和监督的意思的,这里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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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07月13日 09: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一部恶法,应当废除。
当中第十六条明显跟宪法相抵触,按理是无效的条文。
汉语方言也是汉族的语言,汉族也是“全国各民族”中的一个民族。
先说全国各民族人民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然后对汉族内部又规定种种严格的语言限制,公然剥夺广大汉族地方人民的母语权,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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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 Reply:
07月 13th, 2010 at 09:57
我也觉得这部法律不怎么好。不过,国家语委的官方解读倒不是很偏激。当然,执行起来怎么样往往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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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07月14日 00:28
这倒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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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 Reply:
07月 14th, 2010 at 11:26
我稍后会发文回顾一下整件事的各方反响。到时候欢迎继续参加讨论,告诉我什么是你最关心、觉得最要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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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 Reply:
07月 28th, 2010 at 20:28
我最关心的、觉得最要紧的,是我说广州话的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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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 Reply:
07月 28th, 2010 at 21:34
我也最赞成从权利的角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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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07月19日 22:06
[...] 是啊,这样的问题根本就是问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能使用方言的例外情况除了公务、特批之外,就只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和“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这个规定除了含糊不清之外,也完全没有解释、不能解释:为什么要有思想性、艺术性、教育研究意义,达到什么高度,才能上电视?为什么要有特别充分的理由才能用母语对着麦克风说话?难道方言在默认状态、一般时候是被限制的?可是宪法明明没有限制啊? [...]
2010年 07月29日 16:55
[...] 我在广州电视台播音用语这个具体案例中支持捍卫广州话,因为在现实国情下这就是零和游戏。我在感情上也理解广州人、香港人对粤语的热爱、对强力推普的反感。我明白在抗议行动中难免会加进很多超出事件本身的议题和诉求。不过,我真觉得: [...]
2010年 08月2日 21:09
这些年来,广州市逐渐地、有意识地挤压粤语在社会公共语言环境中的空间,这是事实。
后果究竟会如何?我倒是不去设想“集体失忆”之类,我只是设想假如:
拉萨市逐渐少用藏语,西藏政协委员说要增加普语广播时间;
乌鲁木齐渐少用维语,包头逐渐少用蒙语,福建渐少用闽南语;
河南话,山东话,云南话,四川话,贵州话逐渐退出公共语言环境,只能等到姥姥来了,在家里关起门来讲,那时候是否提前实现了和谐社会?也许“世界大同”是从普通话挤占地方语言空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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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子 Reply:
08月 3rd, 2010 at 09:34
我想,尽可能保守地判断形势有助于避免极端化,有利于讨论。
从法理上来说,其实没有也不可能有将方言从“公共语言环境”挤出这么庞大的计划。
《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只是说了四大公共领域,行政、教育、媒体、服务。就是说,在茶楼、公园、街头等公共场合用方言倾谈还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用方言在大礼堂发表演说也没问题,唱戏、栋笃笑等演出就更没问题。而且,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一些豁免情形,如执行公务时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方言,媒体因文化艺术需要也可以播放方言节目,另外还有如广州话这种特批。很多二三线城市和乡镇在学校里、在行政部门里也还未有条件以普通话为主。
至于服务领域,商场、小店之类,其实管也管不住,谁有那个力量能无微不至地监察?现在广州很多店铺服务用语转成普通话,与其说是被有意识地挤压,不如说是因为新移民顾客增多的关系。看看香港,商人就算没有推普也一样会用普通话招呼客人。
所以,其实我的文章只是就事论事,倒没有那么悲情悲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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